?
餐飲企業股權忌平分,必須要確定一個領頭人。不論是餐飲企業還是其他企業,在股權分配時都不建議平分,比如兩人合伙各占50%,四人合伙各占25%這種情況最好不要出現,即使是關系很好的伙伴,甚至是親生兄弟都不要這么做。幾個合伙人出資相同可以有相同分紅權,但是股權一定得有差別,一定要有一個領頭人,能夠在企業發展過程中起到主導作用。在做股權分配時必須清楚股權比例的幾個關鍵數字,股東的股權比例大于三分之一,也就是在67%以上,對企業是有完全控制權,有權決定修改公司章程、增資擴股、合并、分散等情況;股東的股權比例大于二分之一,對企業是有相對控制權的,能夠對企業重大決策進行表決;股東的股權比例大于三分之一,是有一票否決權的,對于企業的決策可以不同意。
說到餐飲企業股權分配,我們還要明白餐飲企業的合伙人都有誰,根據餐飲三要素,在菜品和味道,運營和管理,營銷和宣傳這三方面,最好各有一個負責人,當然,也可以是兩個人,其中一個是廚師長,負責菜品和味道,另一個就是同時承擔營銷宣傳和運營管理兩塊工作,那么股權怎么分配比較合理呢?一般說來如果廚師長不負責管理工作,其股權比例可以在10%~20%,如果廚師長有運營和管理能力,其股權比例可以在增加一點,如果廚師長還是餐飲企業的發起人,其股權比例超過50%也是合理的。另外負責管理工作,擔任餐飲企業主心骨的人,其股權比例必須占大份,一般在45%~60%。除了廚師長和主心骨兩人,剩下的股權比例還有20%~30%,就是留給運營管理的人的,為什么最后才考慮這個人?是因為他在創業的前期是可被替代的,前期只要廚師長和主心骨兩個人通力合作,第三個人沒有也能創業,但為什么這個人的股權比例又要大于廚師長呢?因為創業后期,這個人的作用遠遠大于廚師長。因此,餐飲企業比較合理的股權比例是15:30:55,然后在這里比例上可根據具體情況上下浮動。
如果股權已經平均了,怎么辦呢?這也是現在不少餐飲企業正在面臨的問題,如果合伙人之間,已經是股權均分,而且現在已經出現一些矛盾怎么辦?有一個亡羊補牢的辦法,那就是在股份之外,設立一個額度的管理分紅,一般來說在15%~25%之間,也就是給與在位管理者額外的獎勵。
給大家舉個例子便于理解:甲乙丙丁四人合伙開了一家中餐店,四人股權各占25%,其中只有甲乙兩人在店里忙里忙外,丙丁兩人很少來店里幫忙,這時再按照各25%的分紅比例進行分紅勢必會造成甲乙兩人的不滿,這時就可以在利潤分配之前拿出部分比例利潤作為甲乙兩人額外的獎勵,比如一年店里賺了100萬,提前約定拿出20%作為店里實際管理人的獎勵,這樣甲乙二人可各得10萬,剩下的80萬甲乙丙丁四人再平分,各得20萬,這樣甲乙二人各分得30萬,丙丁兩人各得20萬,這樣基本就解決了在位和不在位管理者之間的分紅矛盾。
其實,現在很多創業者也想給團隊分錢,但是苦于找不到方法,甚至之前分錢不當帶來一系列問題。小編專注于股權激勵培訓課程、團隊建設、員工激勵機制(合理化分錢制度建設)9年時間,有不少案例和經驗,提供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招人、留人、激勵人等問題的解決方案,可加指導老師微信mayi8746,還可為您發送值3980元的《員工動力系統工具包》。
獲取免費資料
企業管理寶典 免費領取
掃描微信立即領取
Tel:400-111-5676
企業免費咨詢
企業管理專家 一對一解答